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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成人自考自学考试提升学历相关问题

发表日期:2019-05-26 13:42       分类:泉州      发布:小哈

泉州是从古自今都是中国非常有名的一个地区,现在的泉州经济非常发达,需要的人才需求量非常的大,面对企业用人单位的要求越来越高,泉州低学历的成年人感觉到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提升学历的需要也就越来越高,那么泉州低学历的成年人想要提升学历,应该要从哪些方面出发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哈德教育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将给大家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泉州地区的简单介绍
 
泉州,福建省东南沿海地级市,简称泉、鲤,别名鲤城、刺桐城,北承福州,南接泉州,东望台湾岛,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条件优越;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晋江、石狮、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面积11015平方公里(含金门),2018年末常住人口870万人(不含金门)。 [1-2]  主要方言为闽南话,并存莆仙话、客家话等多种方言 [3]  。
泉州历史悠久,经济开发早在周秦时期就已开始。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在今南安市丰州镇置东安县治,南朝梁天监间(502~519年)置南安郡作郡治,为本地设置县、郡治之始。西晋末年,中原战乱,中原士族大批入泉多沿江而居,由此得名。 [2]  宋元时期,泉州一度成为世界大港。 [4]  泉州是联合国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列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 [5-6]  2017年,泉州入选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7]  2018年4月,泉州入选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名单。 [8] 
泉州是著名侨乡。祖籍泉州的华侨、华人 750 多万,港澳同胞 76 万,分布在世界各地129个国家和地区。归侨、侨眷 250 多万人。在台湾,有 44.8% 的汉族(约 900 万人)祖籍泉州。 [9] 
2018年,泉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467.98亿元,比上年增长8.9%,经济总量连续20年保持全省,在中国大陆城市中排名第19。 [10]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761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4751美元),比上年增长8.1%。
 
科学技术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休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11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28万人,中级职称4.57万人,初级职称4.72万人,未评职称0.43万人。共设立了19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累计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202人(次),目前在站博士后56人。
2017年,泉州市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13家,总数达390家。年末,全市拥有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达85个和201个,228家企业被评为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全年共实施国家、省、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132项、市级176项。有1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7项成果获市科学技术奖。全年专利申请47179件,授权25525件,2012年以来累计专利授权量达110811件。其中,本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2483件,2012年以来累计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284件,年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81件。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89项,合同金额8387.56万元。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共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7个,其中国家基准气候站1个、国家基本气象站1个、国家一般气象站5个;拥有天气雷达观测站1个,区域气象自动站257个。全市共有地震前兆台站20个,前兆测项43个,测震台站17个,烈度速报台站148个,强震动观测台站11个,GPS观测基准台6个。 [1] 
教育事业
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5张)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拥有高等院校18所,其中本科高校5所,独立学院1所,高职高专12所。研究生在校生4530人,招生1629人,毕业生1024人。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12.61万人,招生3.71万人,毕业生3.43万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38所(含技工学校6所),普通高中115所。高中阶段在校生21.77万人;招生7.5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4.54万人、中等专业学校2.72万人、技工学校2573人。全市普通初中211所,初中在校生26.62万人,招生9.63万人,其中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3.49万人。全市小学1341所,在校学生74万人,招生12.9万人,其中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4.62万人。全市幼儿园1503所,在园幼儿38.43万人,招生13.61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7.9%。全市特殊教育学校11所,特殊教育在校生5141人。在泉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37.01万人。
 
 
二、泉州引进人才的政策扶持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和《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范围
 
  本规定所称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省内,能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按照我市产业、港口、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引进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各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人才团队。
 
  二、对象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工作合同,且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的海外引进创业人才;
 
  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我市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
 
  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在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
 
  (五)我市产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带来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三、政策措施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条件的,积极推荐作为省引进人才,享受省有关政策待遇,并可同时享受我市引进人才各项政策待遇:
 
  (一)市政府按引进人才对象条件的(一)、(二)、(三)、(四)、(五)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资金。中央、省属在泉单位引进的,市政府按上述标准给予每人50%的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培养后备人才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
 
  (二)市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划出或建设人才公寓,集中统一安排引进人才住房,为引进人才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3年工作合同期内免收租金(不含中央、省属在泉单位引进的)。资金由市政府、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和用人单位按各1/3比例承担。对申请家庭首套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的引进对象,给予优先选购。3年工作合同期满后,如愿意购买的,可按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优先购买;如继续承租的,可按政府廉租房的标准收取租金。
 
  (三)国内引进的可持引进人才确认文件等相关证件,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海外引进的,可先办理回国定居手续后落户,免收各项费用。
 
  (四)配偶及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子女,可选择通过直接考核聘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专业对口、缺编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当地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其随迁子女需就学的,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所在学校不得收取额外的任何费用。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按规定享受省部级医疗保健待遇,国内引进的其他对象享受与本市同等条件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海外引进的享受地厅级医疗保健对象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同时为海外引进人才未就业的配偶、子女缴交社会保险。
 
  (六)引进人才可按其业绩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七)引进人才根据不同类别,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创(领)办企业的引进人才:
 
  (1)在项目立项、贴息贷款以及使用科技基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并按产业鼓励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其土地出让金根据产业的科技含量、投产周期给予优惠。对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创(领)办企业所在地政府按5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总额在200万元以内,贴息期不超过2年。
 
  (2)落户到园区的科技型企业,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租金。
 
  (3)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并由其控股或拥有不低于20%股权的企业,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股权投资。
 
  (4)产品符合我市政府采购要求的,纳入采购目录,优先推荐使用。
 
  (5)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3年工作合同期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额奖励返还。
 
  (6)可申请市级科技项目,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在泉开展科学研究或项目产业化。
 
  2、受聘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
 
  (1)对辞职、离职或公派留学人员、访问学者回国后来我市工作的,若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给予整理入档;若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经本人及用人单位申请,人事部门根据其工作经历予以办理重新建档。辞职、离职前或在国外学习的时间和出国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与来泉后的工作时间合计为连续工龄。其人事关系、档案委托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的,免收人事代理费。
 
  (2)单位编制、职数已满的,允许先引进再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抵消;可担任用人单位中高级管理职务。
 
  (3)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从优确定薪酬,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支持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4)用人单位应积极支持并为引进的人才继续教育创造必要条件,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带薪学习培训。
 
  (5)符合“桐江学者”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引进的产业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机构创新团队和总部经济创新团队:
 
  (1)对承担我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能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市政府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2)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市进行产业化、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团队,市政府给予3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配套经费。
 
  (3)研发团队不在我市的,而由我市企业出资进行产品(技术)开发或与我市企业建立3年以上的合作协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经鉴定为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市政府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八)符合引进条件的台湾专家除享受以上相关政策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在市科技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泉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泉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2、聘请台湾专家担任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等单位和涉台园区的管理职务或专家顾问。
 
  四、申报评审
 
  (一)征集需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年底向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征求下一年度引进人才需求,编制《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二)发布对接。每年年初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并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海内外专场人才招聘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实现人才与需求主体的对接。
 
  (三)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达成意向后,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报,经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四)考察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审,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五)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六)落实待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引进人才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各涉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优化服务,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
 
  五、管理服务
 
  (一)市人事局建立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信息库,设立引进人才专门服务机构,为引进人才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政策。用人单位负责为引进人才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并明确专人做好服务工作。
 
  (二)为引进人才颁发高级人才工作证,在办理创业创新项目有关手续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乘坐公交、医院就诊、进入公共图书馆等方面给予优待。
 
  (三)市委、市政府每3年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和引进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四)引进人才未能履行协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引进人才对象条件第(一)、(二)、(三)层次的,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本市各类人才,经评审认定,享受本规定中创业创新人才有关资金补助、税收返还、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待遇。
 
  (二)特别重大项目“捆绑式”引进人才团队和引进特别重要人才的政策措施,按一企一策的原则上报市委、市政府专项研究决定。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2-04-01废止)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外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可不受在京工作时间限制,办理引进手续。--《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寄住证暂行办法》 (1999年6月24日)
 
  3、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2)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三、泉州学历提升的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扣个税
 
报读学历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400元每月,长可抵扣48个月,补贴19200元。你报一个学历才几千块,就可以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2.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越来越受国家重视和支持!国家出钱了,也预示教育改革即将落地,各种严就即将来临了。
 
 
​那有的参加泉州自考考生现在还在上学,还没有开始交税呢,我们可以根据这一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选择由你的父母来进行扣除,也就是帮你爸妈少扣点税,多拿点工资。
 
一年取得两种继续教育资格证书是按多少钱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纳税人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也仅可以按3600元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都可以办理吗?
 
继续教育这一项,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怎么申报个税?
 
有三种方法可以供大家选择:纸质模板、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也就是手机APP或者网页)
 
建议大家可以使用远程办税端操作,因为这样会相对快捷方便一点。
 
需要填报的信息有哪几个方面?
 
继续教育: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职业教育类型、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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